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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南海-科创谷

区域:佛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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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地扶持政策:
1.对区外投资者在我区新投资注册半导体芯片生产性企业,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予以奖励。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,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%予以奖励,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奖励上限为2000万元。
2.对区外投资者在我区新投资注册半导体芯片设计或大数据企业,按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一定比例在项目注册资金到位后予以奖励。实际到位注册资金超过500万元,按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10%予以奖励,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。
3.对在南海区电子信息产业园(大数据产业园)内新租用办公场所、并且从事半导体芯片设计、制造、封测或大数据产业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企业,前两年租金全额补贴、后三年按50%租金补贴;半导体芯片制造、封测等企业补贴面积上限1500平方米,半导体芯片设计、大数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企业补贴面积上限500平方米。
4.对在南海区电子信息产业园(大数据产业园)内新购置或新自建办公场所、并且从事半导体芯片设计、制造、封测或大数据产业及相关技术服务等的企业,按每平方米15元/月的价格给予资金补贴,补贴面积上限500平方米,补贴时限三年。

成长和转型升级激励政策:
1.对本地半导体芯片生产性企业,按实际年销售收入(以本地完税发票为依据,下同)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。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、3亿元、5亿元的,按照其年销售收入的1%、1.1%、1.2%予以奖励,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,奖励时限三年。
2.对本地大数据企业,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,按照其年销售收入的1%、1.5%、2%予以奖励,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,奖励时限三年。
3.对本地半导体芯片设计企业,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、3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、2亿元以上的,按照其年销售收入的30%、25%、10%、5%、2%予以奖励,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上限为2000万元,奖励时限三年。
4.将大数据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,助力南海新型智慧城市建设,提交成功案例,每年安排一定资金,通过竞争性分配,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奖励。
5.鼓励本地企业与本地半导体芯片企业合作开发智能化产品。对采购本地半导体芯片企业生产的半导体芯片、且年度智能化产品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本地企业,按年度采购费用的30%补贴,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上限为3000万元,补贴时限三年。
6.对于本地企业从事大数据服务,辅导、对接我区、企业双向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,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
7.利用大数据技术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发展,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,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储备项目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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